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五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第三十三条已废止决算草案审查的重点:(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决议的情况;(二)重点支出的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三)上年结余和结转资金、上级财政返还或者给予补助资金、专项拨款、预备费等使用情况;(四)调整预算、超收收入使用和预算资金科目之间调剂使用的合法性;(五)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的改进措施。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