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二章 预算草案主要内容的初步审查第十一条已废止人大财经委员会或者县级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审查预算草案主要内容时,可以通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回答询问。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