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进口、销售、维修未经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准型号或者未标明核准型号代码的无线电发射设备。

销售、使用、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不得改变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准的技术参数。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