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通信业务经营者进入居民住宅内新建或者改建通信设施的,应当征得业主同意;在其他已有建筑物上新建或者改建通信设施,应当事先告知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

已有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为新建、改建通信设施提供通行便利和必要的场地,场地使用费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