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办法第八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地方清洁生产指南和技术手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地方清洁生产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指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