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机场地区禁止下列违反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一)非法侵占绿地、林地;(二)擅自变更绿地、林地用途;(三)临时使用绿地、林地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归还;(四)损坏园林绿化设施;(五)非法移植、采伐树木;(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绿化管理的行为。驻场单位确需在机场地区占用绿地、林地,变更绿地、林地用途,移植、采伐树木的,应当征得机场管理机构同意后,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