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民用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机场)的规划和建设,安全、运营和服务,机场地区的公共秩序和场容环境管理,以及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管理。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