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修改

对拒绝、阻碍发展和改革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