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未进行交工验收或者交工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