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应当及时报警;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机构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尽快恢复交通,并及时通知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进行路损理赔处理。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