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才市场条例/第四章 人才招聘第二十一条有效对人才流动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事行政部门调解或者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