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五章 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采购第三十四条有效国防科技工业实行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创新驱动、自主可控的方针。国家统筹规划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坚持国家主导、分工协作、专业配套、开放融合,保持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国防科研生产能力。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