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三章 武装力量第二十六条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军人和预备役人员的服役制度由法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照法律规定实行衔级制度。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