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军人和预备役人员的服役制度由法律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照法律规定实行衔级制度。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