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斯腾湖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州、县、乡(镇)、铁门关市人民政府、焉耆垦区团(镇)应当落实湖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