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二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规划建设充电站(桩)、加气站等基础设施,鼓励和支持公共交通、出租车等行业用车和公务用车,优先选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