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范围,是指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的武陵源风景胜区及其相邻的部分地域。分为保护区、农副业区、建设区和外围保护地带。保护区、农副业区、建设区的具体界限,依据《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外围保护地带的具体界限,由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