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资源与环境保护第十条有效区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范围内的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植树绿化工作,保护好林木植被和野生动植物种源繁殖、生长、栖息环境。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