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工作中的协助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