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崀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符合崀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