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三条有效台湾同胞投资企业或者投资者个人及其随行家属和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中的台湾同胞职工及其随行家属在生产、生活消费或者接受服务等方面,享受当地居民和企业同等待遇。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