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上级人民政府鼓励和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民族自治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引进国外贷款和无偿援助,重点用于扶贫、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