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四条有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履行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义务。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