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活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