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林业生产经营者和其他有关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做好其所属或者经营管理、使用的森林、林木、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