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本市博物馆名录。名录应当载明其名称、地址、设立主体、基本陈列概况、类别、开放时间、联系方式等内容。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