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章 特许经营范围第九条有效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编制特许经营目录,应当征求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原住居民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对拟实行的特许经营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组织论证;重大项目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资源使用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方面进行合理性和可行性评估。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