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有效特许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破坏自然资源、环境、景观的,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对价值减损等情况组织评估,责令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修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