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六十条有效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