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二十六条有效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清洁能源建设,落实促进清洁能源发展、能源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核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