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五十三条已废止河道内的水资源调度、取水许可、水污染防治、水工程安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