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章 河道规划和建设第十六条已废止河道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河道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生产安全。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