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章 应急处置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及时作出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决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