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在杨靖宇将军殉国地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经批准。

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规模、体量、功能、风格、色调等应当与杨靖宇将军殉国地整体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整体风貌。

地方法规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