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河道垃圾治理条例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河道管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公民的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