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不建或者少建防空地下室,未按照规定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按每日千分之二的标准加收滞纳金。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