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有效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以及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