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九条有效老年人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和社会需要,从事与其自身条件相适应的社会活动,将其知识、经验和技能贡献于社会。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其在原单位所享受的养老待遇不受影响。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创造条件,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