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第二章 家庭暴力的预防第二十条有效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通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参与家庭矛盾纠纷的排查、报告和调解,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