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八条已修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民用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对民用建筑的能耗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并定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