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坚持教育和惩治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