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各方协同配合、社会共同参与、全民共同遵守的工作机制,遵循以人为本、共建共享、表彰奖励、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地方法规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