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条有效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各方协同配合、社会共同参与、全民共同遵守的工作机制,遵循以人为本、共建共享、表彰奖励、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