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参与公益慈善活动。

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件。

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