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八条有效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应当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综合考虑居住人口容量、结构分布及交通环境、现有教育资源和城镇化进程等因素编制。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