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第三章 新业态培育/第三节 其他业态第四十六条有效城乡居民可以利用自己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从事民宿旅游,为旅游者休闲度假、游览观光体验提供服务。鼓励和支持民宿经营者提升创意设计水平,打造民宿旅游品牌。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民宿贷”等促进民宿旅游发展的旅游信贷产品。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