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第三章 新业态培育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对本市历史名人生平、文艺作品的研究阐释和传播利用,延续历史文脉,打造先哲先儒、百代文宗、商隐故里、乐圣之乡等文化旅游品牌。鼓励和支持将体现历史名人的元素应用于城市道路、博物馆、音乐馆、美术馆等公共设施的设计、命名。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