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挖掘、保护和利用本地文化旅游资源,打造文化旅游品牌。

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