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