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十七条已修改全社会都要积极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报刊、影视、广播、文艺等大众媒体,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工作的义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