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二章 湿地管理第十二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湿地确权登记工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