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木材检查站可以查验途经本站的林木种子,林业工作站可以查验其管理范围内的林木种子,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